利用指南

一、查档内容

天门市档案馆可供查阅的馆藏档案主要分为四大部分:

一是民国历史档案。主要是1912年至1949年民国时期的部分高校师生名册、案件诉状、政党运行情况等。

二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市机关、乡镇及撤销合并单位的文书档案。主要反映各单位1949-2015年期间工作情况。

三是民生档案。主要涉及复退军人、阶级成份登记册、知青、招工、土地确权、死亡老干部、农村土地房产所有证等方面。

四是馆藏资料。包括书籍、史志、年鉴、报刊、族谱、资料汇编等方面。

二、查档方式

(一)现场查档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介绍信到市档案馆一楼查阅大厅查档。

(二)异地查档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到省内任意县(区)级以上国家综合档案馆提出查档申请。

(三)网络查档

1.查档人员可登陆“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向天门市档案馆提出查档申请。

2.查档人员可登录国家档案局官网(https://cxly.saac.gov.cn/),进入“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提出查档申请。

3.“天门档案”微信公众号查档,微信搜索“天门档案”公众号,点击【发消息】后,选择【微服务】【在线查档】,跳转“湖北政务服务网”查档页面。

(四)其他方式查档

特殊情况(如老年人、路程遥远等) 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由工作人员代查。

三、常见档案查档指南

(一)退伍军人档案

退伍军人档案是退役军人在部队期间工作经历、个人表现的真实记录。内容主要包括入伍政审材料、退伍登记鉴定材料、党团材料、奖惩任免及特殊经历材料。

天门市档案馆馆藏退伍军人档案,是由市民政局于2008年、2011年分两批移交进馆,主要是1950-2011年间退伍且没有安排工作的人员档案,共计三万余卷。2011年之后的退伍军人档案统一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保管。一般情况下,曾经安排工作的复退军人,其档案应在人事档案中,已经买断或者缴纳了社保的复退军人档案在人社部门。

本馆可提供退伍军人档案的复印和提取服务,凡能提供数字化副本的档案,原则上不再提供原件,确需提取原件的,需确认是否有单位接收原件。提取到市社保局的,需确认要原件或复印件;提取到外地单位的,需接收单位开具调档函。原件提取后,我馆不再二次接收。

此外,我馆还接收了市人武部移交的部分新兵入伍花名册,涉及以下年份:1956、1958、1959、1960、1961、1962、1963、1969、1970、1972、1974、1976、1978、1979、1980、1981、1982、1983、1984、1985、1986、1987、1988年。其他年份没有移交我馆。

(二)阶级成份登记册

阶级成份登记册是农业户口以家庭为单位、按人头缴纳公粮水费的记录,上面登记了一家人的基本信息,例如名字、出生年月、出生地址、家庭出身成份等,非农业户口的家庭成员不在此记录。

阶级成份登记册是由原市农办在机构撤销时移交进馆的,共1400余卷,涉及竟陵、岳口、多宝等20个公社760多个大队。填表时间在1977-1979年之间。

天门市档案馆没有户籍档案和人口普查资料,相关单位没有移交我馆。阶级成份登记册目前只是作为辅助户籍证明资料。

(三)学历档案

档案馆提供查阅的学历档案是学生在某个学段某个学校学习进修的经历,分为全日制统招档案和非全日制继续教育档案[自考、成人高考(函授/业余)、开放教育(电大/国开)、网络教育等],一般用于学历认证。

湖北省档案馆征集接收了一批高校的学历档案,天门市档案馆可通过异地查档通道进行查询,利用者只需填写申请表,登记个人基本信息、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教育形式、邮寄信息等就可在家得到湖北省档案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湖北省档案馆馆藏学历档案有:

1.2003年及以前毕业的湖北省属高等院校成人高等教育类学历档案(毕业名册或录取名册):

2.2011年及以前毕业的湖北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学历档案(毕业名册或录取名册);

3.1985-2022年之间毕业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历档察(毕业生登记表);

4.1985-2001年之间省属高等、中等专业学历、普通或成人高等学历的招生录取名册(限湖北籍考生)。

(四)土地确权档案

本馆保存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颁证确权档案是由全市各乡镇(场、街道)移交进馆,内容包含申请书、土地承包合同书、农户家庭成员情况等。市经管局作为立档单位,对土地确权案查阀工作作出以下规定:查询人为户主的,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村集体径济组织出具的集体组织成员身份证明,非户主的还需带家庭户口本;查询人必须为承包方户主或者共有人,且只能查询本户信息,不得查询其他承包户确权档案。

温馨提示:天门市档案馆不保存个人人事档案(包含大学生毕业档案),有需要请咨询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四、查档须知

(一)利用者出示合法证明(单位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可查本馆已经开放的档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利用未开放档案,须持档案形成单位或者移交单位的介绍信或查档公函。

(二)利用档案必须在本馆查阅室进行。利用完毕后,归还档案时须经过本馆工作人员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本馆档案资料一律不外借出馆。

(三)利用者有复制、摘抄等要求的,可以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请,由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提供服务。

(四)在阅档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查阅大厅的相关制度,严禁在档案资料和目录上圈点、划线、涂改,严禁撕拆、污损、调换和遗失档案材料和目录。未经本馆同意,不得对档案资料和目录进行拍照、录制。

(五)凡本馆已开放的档案,利用者可以在著述和工作中引用,但不得擅自公布档案文件全文或汇编出版。如有需要,必须经我馆同意并签订有关协议,方可公布使用。

(六)鼓励利用者向本馆捐赠利用本馆档案资料所产生的研究成果。

(七)查阅室内禁止吸烟,注意保持室内肃静和公共卫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或含有害气体物体进入。

(八)依照国家规定,查阅利用档案资料,实行无偿服务。

五、查档服务信息

查档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节假日或其他时间段有查档需求可提前电话预约时间。

地址:湖北省天门市竟陵街道办事处陆羽大道西28特1号

查档电话:0728-5245720

邮政编码:431700

乘车路线:可搭乘13路公交至陆羽大道公安局站下车,往纪念碑方向步行150米左右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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