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指南


一、档案查阅方式

(一)现场查档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档案馆一楼查阅大厅查档。

(二)异地查档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到省内任意县(区)级以上国家综合档案馆提出查档申请。

(三)网络查档

1.查档人员可登陆“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向天门市档案馆提出查档申请。

2.查档人员可登录国家档案局官网(https://cxly.saac.gov.cn/),进入“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提出查档申请。

(四)其他方式查档

特殊情况(如行动不便的老人、路程遥远等) 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由工作人员代查。

二、档案利用须知

(一)利用者出示合法证明(单位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可查本馆已经开放的档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利用未开放档案,须持档案形成单位或者移交单位的介绍信或查档公函。

(二)利用档案必须在本馆查阅室进行。利用完毕归还档案时,须经过本馆工作人员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本馆档案资料一律不外借。

(三)利用者有复制、摘抄等要求的,可以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请,由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酌情提供服务。

(四)在阅档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查阅大厅的相关制度,严禁在档案资料和目录上圈点、划线、涂改,严禁撕拆、污损、调换和遗失档案材料和目录。未经本馆同意,不得对档案资料和目录进行拍照、录制。

(五)凡本馆已开放的档案,利用者可以在著述和工作中引用,但不得擅自公布档案文件全文或汇编出版。如有需要,必须经我馆同意并签订有关协议,方可公布使用。

(六)鼓励利用者向本馆捐赠利用本馆档案资料所产生的研究成果。

(七)查阅室内禁止吸烟,注意保持室内肃静和公共卫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或含有害气体物体进入。

(八)依照国家规定,查阅利用档案资料,实行无偿服务。

三、常用民生档案

(一)退伍军人档案

天门市档案馆馆藏退伍军人档案是由市民政局于2008年、2011年分两批移交进馆。1950年-2011年间退伍且没有安排工作的退伍军人档案,共计30320卷。2011年之后的退伍军人档案不在我馆。保存退伍军人档案的单位还有:退役军人事务局、人社局、本人工作单位等。

此外,我馆还接收了人武部移交的部分新兵入伍花名册,包含以下年份:1956、1958、1959、1960、1961、1962、1963、1969、1970、1972、1974、1976、1978、1979、1980、1981、1982、1983、1984、1985、1986、1987、1988年。其他年份没有移交我馆。

(二)阶级成份登记册

阶级成份登记册是由原天门县农业委员会在机构撤销时移交进馆的,共1415卷,涉及竟陵、岳口、多宝等20个公社760多个大队。填表日期在1977-1979年之间。

阶级成份登记册是以家庭农业户口以为单位、按人头缴纳公粮水费的记录,上面登记了户主及家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出生地址、家庭成份等。非农业户口的家庭成员不在此记录。

阶级成份登记册只作为辅助户籍证明资料,全市户籍档案和人口普查档案没有移交我馆。

(三)学历档案

湖北省档案馆征集接收了一批高校的学历档案,是学生在某个学段某个学校学习进修的经历,分为全日制统招档案和非全日制继续教育档案[自考、成人高考(函授/业余)、开放教育(电大/国开)、网络教育等],一般用于学历认证。

利用者可到天门市档案馆进行异地查询,只需填写一份申请表,登记个人基本信息、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教育形式、邮寄信息等,就可在填写地址收到证明材料。

湖北省档案馆馆藏学历档案有:

1.2003年以前毕业的湖北省属高等院校成人高等教育类学历档案(录取名册或毕业名册)

2.2011年以前毕业的湖北省属中等专业学校中专类学历档案(录取名册或毕业名册)

3.1985-2013年湖北省自学考试类学历档案(毕业生登记表)

(四)人事档案

本馆不保存个人人事档案(包含大学生毕业档案)。有需要请咨询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四、查档服务信息

查档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节假日或其他时间段有查档需求可提前电话预约。

地址:湖北省天门市竟陵街道办事处陆羽大道西特28号

查档电话:0728-5245720

邮政编码:431700

乘车路线:可搭乘6路、8路公交至陆羽大道公安局站下车,往纪念碑方向步行150米左右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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